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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作者:lanke时间:2020-05-23 09:45:56点击:21771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事关社会公平,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9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持续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持续完善
  (一)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义务教育“一补”范围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率先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费补助范围。
  (二)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2019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进一步提标扩面
  财政部、教育部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
  一是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从2019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是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是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同时,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在义务教育阶段,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等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师范生公费教育、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校内奖助学金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二、学生资助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教育部督促和指导下,各省级教育部门、中央部属高校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认定办法,为精准资助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更加精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需求,教育部会同财政部落实国家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分档发放,由每生每年按照2000元标准统一发放,调整为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分档发放。
  (二)资助育人方式进一步拓展
  在广泛宣传和大力推动下,各地各校进一步认识到,只有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成才,才能彻底改变他们及其家庭的命运,才能有效阻止贫困代际传递。各地各校更加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心理疏导,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提升和就业摆在资助育人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资助工作中的人文关怀;始终坚持把德育放在资助育人工作的首位,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着力培养学生拥党爱国、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很多学校将资助育人工作纳入“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
  (三)规范管理持续推进
  2019年,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本专科生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研究制定部分国家学生奖助项目操作规程,形成全国统一的国家奖助政策执行规范。
  (四)政策宣传紧盯关键节点
  2019年中考、高考前夕,教育部发布致初中、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介绍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高考结束后,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政策措施。新生录取期间,随录取通知书向每一位大学新生发放《国家资助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联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全国手机用户发送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公益短信;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各中央部属高校,在7月15日至9月12日全部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起始时间比2018年提前8天。
  (五)资助服务更加贴心暖心
  各地各校全面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盖章环节,改为申请人个人承诺。大部分省份在高考前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一些交通不便的山区、牧区,以及贷款学生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将贷款受理点下沉至乡镇。很多高校借助学生日常消费监测数据,将自尊心强、不愿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筛查出来,主动给予资助。各地各校在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发放环节中,更加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公示学生和家长个人敏感信息,妥善选择公示形式和范围。
  三、把助力脱贫攻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各地各校严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瞄准教育最薄弱区域和最贫困群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力的举措,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促进脱贫、防止返贫和新发生贫困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精准排查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
  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中国残联,积极推动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与三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在线对接和数据定期比对,将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排查出来,并将比对生成的五类特殊困难学生名单通过信息系统“下灌”至各地各校,有力地支撑学校开展困难学生认定和精准资助工作。各地还依托乡镇中心校和村(居)委会,建立联动排查工作机制,将系统线上比对与线下走访摸排有效结合,精准识别出每一位建档立卡学生,努力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一个不漏”。
  (二)加大“三区三州”学生资助力度
  有关省(自治区)不断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和资金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确保深度贫困地区的每一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失学辍学。组织召开“三区三州”学生资助工作推进会,推动“三区三州”地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组织赴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等地,开展教育扶贫专题调研,实地督导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地。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带动其家庭稳定高质量脱贫。学生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有效加快了贫困家庭脱贫步伐,有效避免了已脱贫家庭返贫,有效防止了相对贫困群体中产生绝对贫困现象。
  2019年,全国累计资助“三区三州”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幼儿)627.26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累计资助金额106.83亿元。
  (三)全面助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各地在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还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出台相关学生资助政策,有效保障建档立卡等学生资助需求,使在校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得到全面保障。这使得一些因担心经济问题让子女辍学在外的家庭打消顾虑,重新送其子女回到校园。对于重新回到校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也在第一时间落实相关资助政策,保障他们回得来、留得住,有效地增强控辍保学的效果。
  四、资助人数和资助资金持续增长
  (一)资助人数1.06亿人次,增幅8.05%;资助资金2126亿元,增幅4.07%
  2019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幼儿)10590.79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789.31万人次,增幅8.05%;累计资助金额2126亿元(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83.05亿元,增幅4.07%。学生资助资金连续十三年保持快速增长。
  其中,资助学前教育幼儿914.41万人次,资助金额116.26亿元,比上年增加4.35亿元,增幅3.89%;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2025.70万人,资助金额202.84亿元,比上年增加11.85亿元,增幅6.20%;资助中职学校学生1592.86万人次,资助金额305亿元;资助普通高中学生1240.23万人次,资助金额185.01亿元,比上年减少4.78亿元,降幅2.52%;资助普通高校学生4817.59万人次,资助金额1316.89亿元,比上年增加166.59亿元,增幅14.48%。
  (二)营养膳食补助惠及学生4060.82万人,投入资金290.28亿元
  2019年,全国727个国家试点县级单位(含兵团36个团场)约7.60万所学校开展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2151.13万人,累计支出资金168.1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68亿元;29个省份在1035个县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覆盖学校6.97万所,惠及学生1909.69万人,累计支出资金129.60亿元。
  五、财政资助资金占主导地位
  (一)财政投入1449.55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68.18%
  2019年学生资助资金中,财政投入共计1449.55亿元(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159.47亿元,增幅12.36%。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26.94亿元,比上年增加151.51亿元,增幅22.43%;地方财政资金622.61亿元,比上年增加7.96亿元,增幅1.30%。
  财政资金占当年资助资金(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的比例为68.18%,是国家学生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发挥了主导作用。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占2019年资助资金总额的38.90%,占当年财政资金总额的57.05%;地方财政资金占2019年资助资金总额的29.28%,占当年财政资金总额的42.95%。学前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113.61亿元,占学前资助资金总额的97.7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均为财政资金;中职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302.75亿元,占中职资助资金总额的99.26%;普通高中资助财政资金投入172.83亿元,占普通高中资助资金总额的93.42%;普通高校资助财政资金投入657.52亿元,占普通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49.93%。
  “三区三州”地区学生资助资金中,财政投入共计100.78亿元(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0.82亿元,地方财政资金49.96亿元。
  (二)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346.07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6.28%
  2019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共计346.07亿元,比上年增加20.53亿元,增幅6.31%,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6.28%,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6.28%。
  (三)学校资助资金投入303.27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4.26%
  2019年,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支出资助资金共计303.27亿元,比上年增加11.30亿元,增幅3.87%,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4.26%。
  (四)社会资助资金投入27.11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28%
  2019年,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各类资助资金共计27.11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28%。
  六、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2019年,各级政府、幼儿园及社会共计资助幼儿914.41万人次。其中,政府资助865.65万人、幼儿园资助44.62万人、社会资助4.14万人。资助金额共计116.26亿元,其中,政府资助113.61亿元、幼儿园资助2.38亿元、社会资助0.27亿元。
  “三区三州”地区共计资助幼儿175.17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32.6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97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1.69亿元,幼儿园资金53.76万元,社会资金23.18万元。
  1.政府资助
  2019年,各级政府共资助幼儿865.65万人。其中,西部地区620.40万人、中部地区110.10万人、东部地区135.15万人。
  各级政府共投入资金113.61亿元。其中,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5.67亿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22.59%;地方财政资金87.94亿元,占77.41%。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78.91亿元,占69.46%;中部地区11.94亿元,占10.51%;东部地区22.76亿元,占20.03%。
  “三区三州”地区各级政府共资助幼儿175.08万人;资助金额共计32.6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97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1.69亿元。
  2.幼儿园资助
  2019年,全国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幼儿44.62万人。其中,西部地区15.08万人、中部地区25.50万人、东部地区4.04万人。
  全国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幼儿资金2.38亿元。其中,西部地区0.93亿元、中部地区1.10亿元、东部地区0.35亿元。
  3.社会资助
  2019年,全国4.14万幼儿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1.82万人、中部地区1.44万人、东部地区0.88万人。
  社会资助资金共2651.26万元。其中,西部地区781.14万元、中部地区1204.33万元、东部地区665.79万元。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2019年,全国共有2025.7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包括寄宿制学生1290.11万人,非寄宿制学生735.59万人。其中,西部地区1208.08万人、中部地区581.05万人、东部地区236.57万人。
  各级财政共计投入资金202.8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4.81亿元,占财政资金总额51.67%;地方财政资金98.03亿元,占48.33%。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资金为126.42亿元,占62.33%;中部地区54.12亿元,占26.68%;东部地区22.30亿元,占10.99%。
  “三区三州”地区共有239.5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占“三区三州”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55.09%,包括寄宿生219.28万人,非寄宿生20.22万人;资助金额共计34.5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36亿元,地方财政资金14.22亿元。
  (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
  2019年,全国共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592.86万人次,资助金额305亿元。其中,1.99万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政策,奖励金额1.19亿元;296.32万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金额59.26亿元;1161.93万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资助金额232.39亿元;地方政府资助99.85万人次,资助金额9.91亿元;学校资助29.54万人次,资助金额1.47亿元;社会资助3.23万人次,资助金额0.78亿元。
  “三区三州”地区共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44.12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3.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6亿元,地方财政资金5.17亿元,学校和社会资金0.01亿元。
  1.国家奖学金
  2019年,全国近2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政策。其中,西部地区5977人,占国家奖学金奖励学生总数的30.01%;中部地区7374人,占37.03%;东部地区6564人,占32.96%。
  中央财政投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奖励资金1.19亿元。
  2.国家助学金
  2019年,全国有296.32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西部地区151.77万人,占享受国家助学金总人数的51.22%;中部地区105.67万人,占35.66%;东部地区38.88万人,占13.12%。
  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59.26亿元,占中职学生资助总额的19.43%。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92亿元,占国家助学金总额的69.05%;地方财政资金18.34亿元,占30.95%。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30.35亿元,占51.21%;中部地区21.13亿元,占35.66%;东部地区7.78亿元,占13.13%。
  “三区三州”地区有14.76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金额共计4.8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24亿元,地方财政资金1.60亿元。
   3.免学费
  2019年,全国1161.93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其中,西部地区363.91万人,占享受免学费学生总数的31.32%;中部地区416.29万人,占35.83%;东部地区381.73万人,占32.85%。
  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资金232.39亿元,占中职学生资助总额的76.19%。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0.97亿元,占免学费资助资金总额的60.66%;地方财政资金91.42亿元,占39.34%。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免学费资助资金72.73亿元,占31.30%;中部地区83.31亿元,占35.85%;东部地区76.35亿元,占32.85%。
  “三区三州”地区共有22.02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资助金额共计7.1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79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36亿元。
  4.地方政府资助
  2019年,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共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99.85万人。其中,西部地区资助69.46万人,占69.56%;中部地区资助11.73万人,占11.75%;东部地区资助18.66万人,占18.69%。
  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免学费、国家助学金资金的基础上,另外共投入资助资金9.91亿元。其中,西部地区5.23亿元,占52.77%;中部地区1.39亿元,占14.03%;东部地区3.29亿元,占33.20%。
  “三区三州”地区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共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7.17万人,投入资金1.21亿元。
  5.学校资助
  2019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共资助29.54万人。其中,西部地区资助9.21万人,占31.18%;中部地区资助14.08万人,占47.66%;东部地区资助6.25万人,占21.16%。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共投入资金1.47亿元。其中,西部地区资金0.41亿元,占27.89%;中部地区0.75亿元,占51.02%;东部地区0.31亿元,占21.09%。
  6.社会资助
  2019年,全国共有3.23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1.57万人,占48.61%;中部地区0.74万人,占22.91%;东部地区0.92万人,占28.48%。
  中等职业学校社会资助资金共计0.78亿元。其中,西部地区0.36亿元,占46.15%;中部地区0.20亿元,占25.64%;东部地区0.22亿元,占28.21%。
  (四)普通高中学生资助
  2019年,全国共资助普通高中学生1240.23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784.62万人次、中部地区359.27万人次、东部地区96.34万人次。共投入资助资金185.01亿元,比上年减少4.78亿元,降幅2.52%。其中,西部地区106.37亿元、中部地区59.99亿元、东部地区18.65亿元。
  “三区三州”地区共计资助普通高中学生136.21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6.4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51亿元,地方财政资金6.71亿元,学校和社会资金0.21亿元。
  1.国家助学金
  2019年,全国有457.26万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西部地区232.94万人,占西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31.63%;中部地区164.05万人,占中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17.43%;东部地区60.27万人,占东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8.45%。
  全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到位资金共计100.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9.74亿元,占69.50%;地方财政资金30.61亿元,占30.50%。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国家助学金资金50.33亿元,占50.15%;中部地区37.55亿元,占37.42%;东部地区12.47亿元,占12.43%。
  “三区三州”地区有37.90万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占“三区三州”地区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总数的73.07%;国家助学金到位资金共计8.9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15亿元,地方财政资金1.77亿元。
  2.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2019年,全国共有191.40万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其中,西部地区122.26万人,占西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16.60%;中部地区54.62万人,占中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5.80%;东部地区14.52万人,占东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2.04%。
  全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资金共计25.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57亿元,占69.69%;地方财政资金7.64亿元,占30.31%。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资金14.86亿元,占58.94%;中部地区7.29亿元,占28.92%;东部地区3.06亿元,占12.14%。
  “三区三州”地区共有34.83万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占“三区三州”地区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总数的67.15%;资助资金共计3.7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36亿元,地方财政资金1.42亿元。
  3.地方政府资助
  2019年,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共资助普通高中学生513.34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404.36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97.80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11.18万人次。
  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的基础上,另外共投入资助资金47.27亿元。其中,西部地区37.47亿元、中部地区8.14亿元、东部地区1.66亿元。
  “三区三州”地区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共资助普通高中学生62.25万人次,投入资金3.52亿元。
  4.学校资助
  2019年,全国普通高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学生58.25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6.03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33.63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8.59万人次。
  全国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资助资金7.90亿元。其中,西部地区投入2.00亿元、中部地区投入4.91亿元、东部地区投入0.99亿元。
  5.社会资助
  2019年,全国共有19.98万人次普通高中学生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受助9.03万人次、中部地区受助9.17万人次、东部地区受助1.78万人次。
  普通高中社会资助资金共计4.28亿元。其中,西部地区1.71亿元、中部地区2.10亿元、东部地区0.47亿元。
  (五)普通高校学生资助
  2019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817.59万人次,资助资金1316.89亿元。其中:
  财政资金657.52亿元,占2019年度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49.93%。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26.07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32.35%,占财政资金总额的64.80%;地方财政资金231.45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17.58%,占财政资金总额的35.20%。
  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46.07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6.28%。
  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的资助资金291.52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2.14%。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资助资金(以下简称社会资金)21.78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1.65%。
  “三区三州”地区共计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学生32.26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9.9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2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17亿元,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62亿元,学校和社会资金0.20亿元。
  1.奖学金
  2019年,各类奖学金共奖励全国普通高校学生935.95万人次;奖励金额264.99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0.12%。
  国家奖学金共奖励学生10.50万人,奖励金额共14.80亿元。其中,奖励专科生1.52万人,奖励金额1.21亿元;奖励本科生4.48万人,奖励金额3.59亿元;奖励硕士研究生3.50万人,奖励金额7.00亿元;奖励博士研究生1.00万人,奖励金额3.00亿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生88.29万人,奖励金额共44.13亿元。其中,奖励专科生37.43万人,奖励金额18.71亿元;奖励本科生50.86万人,奖励金额25.42亿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研究生157.61万人,奖励金额122.22亿元。
  其他各类奖学金共奖励高校学生679.55万人次,奖励金额83.84亿元。其中,奖励专科生156.72万人次,奖励金额10.63亿元;奖励本科生440.59万人次,奖励金额43.25亿元;奖励研究生82.24万人次,奖励金额29.96亿元。
  “三区三州”地区各类奖学金共奖励普通高校学生1.66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0.4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21亿元,地方财政资金0.16亿元,学校和社会资金0.04亿元。
  2.助学金
  2019年,各类助学金共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1130.66万人次,资助金额378.29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8.73%。
  国家助学金共资助学生928.78万人,资助金额345.28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280万人,资助金额86.13亿元;资助本科生382.89万人,资助金额111.53亿元;资助研究生265.89万人,资助金额147.62亿元。
  其他各类助学金共资助高校学生201.88万人次,资助金额33.01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57.68万人次,资助金额5.67亿元;资助本科生100.65万人次,资助金额11.90亿元;资助研究生43.55万人次,资助金额15.44亿元。
  “三区三州”地区各类助学金共奖励普通高校学生4.32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3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98亿元,地方财政资金0.32亿元,学校和社会资金0.03亿元。
  3.国家助学贷款
  全国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74.44万人,发放金额346.07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6.28%。其中,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61.08万人,发放金额336.51亿元。全国共有652.22万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各级财政支付贴息资金35.1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99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4.17亿元。各级财政支付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50.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92亿元,地方财政资金18.77亿元。
  “三区三州”地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62亿元,占“三区三州”地区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56.71%。“三区三州”地区共有15.40万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各级财政支付贴息资金0.55亿元,支付风险补偿金0.85亿元。
  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含直招士官)
  全国21.34万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享受国家资助,资助金额28.66亿元。
  5.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退役士兵考入普通高校享受学费资助7.24万人,资助金额4.34亿元。
  6.高校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全国7.16万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金额6.30亿元。其中,专科生0.50万人,资助金额0.47亿元;本科生5.99万人,资助金额5.14亿元;研究生0.67万人,资助金额0.69亿元。
  “三区三州”地区有7532名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金额8649万元。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央部属六所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资助本科生2.92万人,资助金额4.03亿元。
  8.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大学新生入学资助16.03万人,资助金额1.00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5.91万人,资助金额0.34亿元;资助本科生10.12万人,资助金额0.66亿元。
  9.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资助185.14万人次,资助金额67.86亿元。
  10.勤工助学
  普通高校学生参与勤工助学411.34万人次,资助金额34.50亿元。其中,专科生98.01万人次,资助金额7.94亿元;本科生284.08万人次,资助金额17.81亿元;研究生29.25万人次,资助金额8.75亿元。
  11.其他资助
  特殊困难补助188.56万人次,资助金额13.25亿元。其中,补助专科生48.85万人次,补助金额9.80亿元;补助本科生130.01万人次,补助金额2.83亿元;补助研究生9.70万人次,补助金额0.62亿元。
  伙食补贴发放791.23万人次,资助金额15.64亿元。其中,发放专科生220.13万人次,资助金额3.59亿元;发放本科生524.65万人次,资助金额11.32亿元;发放研究生46.45万人次,资助金额0.73亿元。
  学费减免资助25.49万人次,减免金额8.37亿元。其中,减免专科生13.24万人次,减免金额3.81亿元;减免本科生11.75万人次,减免金额4.25亿元;减免研究生0.50万人次,减免金额0.31亿元。
  校内无息借款资助4.09万人次,借款金额3.04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1.68万人次,资助金额1.06亿元;资助本科生2.38万人次,资助金额1.95亿元;资助研究生300人次,资助金额273.46万元。
  其他项目资助438.22万人次,资助金额54.70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192.58万人次,资助金额21.39亿元;资助本科生214.14万人次,资助金额28.06亿元;资助研究生31.50万人次,资助金额5.25亿元。
  此外,2019年秋季学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24.90万人。

  ①自2019年始,学生资助发展报告不再列入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相关数据。
  ②自2019年始,学生资助发展报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不再加入顶岗实习相关数据。(来源: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