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正在进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提出议案建议,科学编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近期,周洪宇代表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详细介绍了科学编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意义、背景原因以及具体建议。
记者:周洪宇代表,请问您提出科学编制国家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是出于什么考虑?有何重要意义?
周洪宇:编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具有新的时代特征和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第一”:在历史方位上,是迈进新时代的第一个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在指导思想上,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在奋斗目标上,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在世界格局上,是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第一个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
记者:您提出了哪些具体建议?
周洪宇:对于编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和团队共提出了十个方面的建议,包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健全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和督导机制,提高教育对区域发展的支撑和服务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优化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大力发展智慧教育,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记者:为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您认为我国教育在“十四五”规划中应该加强哪些方面?
周洪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应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加强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推进智育创新,加强体育锻炼,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构建新时代劳动教育新机制。
记者:今年是我国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对于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下一步规划,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周洪宇:下一步,我国需要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和措施惠及每个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教育扶贫目标聚焦于城乡薄弱学校和相对贫困家庭子女,建立动态调整的城乡薄弱学校和相对贫困学生的认定标准,实行差异化的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补齐城乡教育发展的短板;实施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
记者: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是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关键阶段。您认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十四五”时期的发展重点是什么?
周洪宇:我国在“十四五”时期应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建立国家资格框架制度,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增强服务重大战略需求能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强化内涵建设,打造一流学科高峰。与此同时,我们还建议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和规划“学分银行”制度,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灵活开放的教育体系。
记者:您认为未来应如何在健全全面育人长效机制方面进行整体规划,全面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周洪宇:我们认为,应该健全全面育人的长效机制,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传递正确教育观念,形成教育合力,倡导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健全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把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将督导和督学相结合。
记者:您认为国家下一步教育规划中应该为京津翼、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的教育发展提供哪些支撑和服务?
周洪宇:在“十四五”期间,从宏观层面来看,首先应优化提升京津冀教育布局功能,高标准建设雄安大学,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其次,应明确粤港澳大湾区教育思路与使命,实现粤港澳大湾区优势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再其次,打造长三角教育区域一体化的“科创”核心,探索创新要素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新机制。
记者: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离不开师德师风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您认为下一步我国应该如何在这方面进行整体规划?
周洪宇:在规划中,应该重点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明确公立中小学教师特殊法律地位,修改《教师法》或对《公务员法》做出补充规定,建立公立中小学教师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制度;建构由中国一流师范大学和一流综合大学担当的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完善乡村教师激励制度,建立乡村教师共同体,确保更多的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记者:其实,在教育保障体系中,除了体制机制方面的保障,经费保障也是非常关键的部分。在这方面,您认为国家应该在未来教育事业规划中进行哪些调整?
周洪宇:国家应该完善教育投入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建立以发展高质量教育为目标的教育投入标准,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生均经费充足标准的核算办法;设计更加精细和富有弹性的教育拨款机制;适当调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赋予学前教育同其他教育级次同等地位,合理划分市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制度负担比例,合理分担普通高中基建支出责任。
记者:在这次新冠疫情期间,我们真切体会到了“互联网+教育”的巨大作用,正是因为我国教育前期的充分探索和准备,才有效实现了疫情期间的“停课不停学”。那么,在下一步规划中,我国教育还应在这方面怎样继续加强?
周洪宇:未来,我们需要继续开拓创新,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信息时代的教育治理新模式,实现教育信息化模式创新;构建智慧学习支持环境,推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教师和校长信息素养提升活动,加强学生信息素养培养,顺应新时代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营造良好的技术环境。
记者:当前,我国教育法律体系在不断建设中。您认为还有哪些方面亟待完善?
周洪宇:国家应继续加快教育法治建设进程,尽快形成基本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教育综合执法机制,积极创新执法体制与方式,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明确学校的权责边界,制定学校权力清单。依法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教育报》2020年05月28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