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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民办教育的公益属性

作者:lanke时间:2021-08-09 09:23:49点击:12838

现在社会上对民办教育议论很多。我无意对各种观点进行评论,只讲讲我个人对民办教育的认识。

一、民办教育对我国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首先应该肯定民办教育对我国教育发展作出的贡献。无论是在普及义务教育上,还是在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培养人才上,民办教育都作出了贡献。我们可以分析一下民办教育的起源。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高等学校规模很小,1983年高等学校在校学生1200823人,当年招生390800人。有一批离退休下来的老同志,为了培养人才,弥补高校招生之不足,开始办起民办高等学校。北京城市学院的前身——海淀走读大学就是在1984年创办的。接着浙江树人学院(1984年创立)、黑龙江东方学院(1992年创立)等一批民办高等学校相继创立。后来一些高校与企业合作创办了一批二级学院。40多年来民办高等学校培养了大批高等专门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

在基础教育阶段,民办教育也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方面,民办教育是出了大力的,他们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坚持办学,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上学问题。因此,我们要感谢这批热心办学的社会人士。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涌现出一批优质民办中小学,在教育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下,满足了部分家长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特别是高中阶段,民办高中促进了高中教育多样化的发展。有一批民办高中办得很有成绩,培养了大批人才,已经成为社会上认可的名校。

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需要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教育投入每年都在增长。2019年我国教育投入达50178.12亿元。国家已经有能力办好义务教育。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也就是说,国家有义务办好学校,家长有义务送学龄儿童入学。因此在义务教育阶段要淘汰一批条件简陋、质量不高的学校,压缩民办学校的规模,由国家承担办好义务教育的责任。

记得198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之前,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承先为普及教育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当时不少学者对我国的财力能不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存有疑虑,认为义务教育应该是免费的。但为了使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全体国民的素质,中央决心及早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虽然当时还不能全部免费,收取了少量杂费,但经过20多年的努力,终于在2008年实现了义务教育全部免费。可见,义务教育是要普惠到每一个孩子的,实现教育公平。国家有责任使每一个孩子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因此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办营利性学校。

但是,国家鼓励民办中小学办出特色,满足家长、孩子不同的需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仍然有发展的空间。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教育是公益事业,不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私立学校高收费高质量,公立学校低收费低质量。今天国家已经有财力把公办学校办成高质量、高水平学校。

三、当前民办学校的状况需要整顿

近年来,随着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变化。2019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9.15万所,在校生5616.61万人。其中学校良莠不齐,今天到了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的时候了。

当前民办学校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民办学校曾利用政策优势跨区提前招生,挤压了公办学校的办学空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教育生态。许多公办学校的校长向我抱怨,民办学校把优秀学生“掐走”了,挫伤了当地公办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学生的自信心、自尊心。

二是有些民办学校用高薪到公办学校招聘教师,使公办学校的名师流失严重,一位教育厅长对我讲,他最苦恼的是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优秀教师流失。特别是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流失严重,加剧了教育的不均衡。

三是一些地方民办教育的畸形发展,破坏了教育生态,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某市的一位校长向我反映,他们那里民办学校设备条件其实十分简陋,由于掐尖招生,到公办学校挖走名师,使设备优良的公办学校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

四是有些民办学校以高升学率吸引新生,助长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阻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

五是有些学校高收费,性价比不符,引起家长的不满。少数民办学校主体办学目的不纯,把办学作为投资。例如少数房地产开发商,按道理他们应该用房产的增值来反哺学校,支持学校办学。相反,他们却用办学来赚更多的钱。

民办教育中的乱象,促使年轻父母教育焦虑和经济负担加重,在深层次上还会影响到我国的人口出生率。种种情况说明,民办教育需要整顿,需要规范,才能实现自身的健康发展。

四、民办教育发展的道路

现在社会上有一些说法,认为当前“一刀切”的做法限制了民办教育的发展。这是一种误解。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要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受教育者(学生)与公办学校一样享有同等权利。但民办教育是公益事业,不能资本化、商业化、市场化。

第一、各地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真正落实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受教育者(学生)与公办学校一样享有同等权利。确保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确保民办学校在教师编制聘任、工资待遇、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有自主权。

第二、各地物价部门要根据当地生均教育经费的投入标准,结合核算办学成本、设备维修、日常运行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对高于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使得民办学校有所盈利,能够有一定的资产积累,以便可持续发展。

第三、国家要给予民办学校一定的财政补贴,特别是对于缺乏投资方,完全自负盈亏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要给予政府补贴。对于办出优秀成绩的民办学校要给予奖励。

第四、社会要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文化体育设施一视同仁地向民办学校开放,不得歧视。

第五、民办学校要努力改革创新,办出特色。如小班化、特色课程、学校文化、学生服务等方面有所创新。总之,要以创新、特色、高质量、高品位吸引生源。这是民办教育生存发展的康庄大道。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

作者:顾明远

《中国教育报》2021年08月09日第2版 版名:中教评论·观察